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协议

时间:2023-09-23 作者: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存在欺骗或者隐瞒财产分割情况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出现欺骗或者隐瞒财产分割情况的情形时,法院一般是不予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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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可以撤销。如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进行修改;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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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一般不可以撤销。但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当事人可以随时反悔,若离婚协议已生效的,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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